公司名:海南青途汽車救援服務有限公司
聯系人:陳經理
手 機:19943338033
電 話:0898-85685525
地 址:海南省三亞市創意產業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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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高速救援
1 汽車救援依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:行經高速公路時,停放車輛不得超過三小時,否則遭強制拖吊,所以您在三小時之內有權在路肩等待救援。
2 汽車救援提醒為避免發生敲詐收費,可請交警或高公局交控中心協助處理,并言明車輛務須拖回自己指定之服務廠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3 汽車于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或故障,為保障車主權利,可透過路肩紅色緊急電話請求高公局代為通知救援車輛前往服務。
4 事故車,經交通警察現場處理,并至該分隊或最近交流道做完筆錄后,車主有權利選擇服務拖吊目得地,故請利用附近電話聯絡出車服務。
5 拖吊車輛,有違約收費、出言恐嚇、破壞、欺騙、索取其它費用時,可檢具相關事實,并記明拖吊車編號、車號、公司名稱,時間、地點等直接向高速公路
6 轄區工程(cheng)處申(shen)訴。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時(shi)之處理程(cheng)序(xu):
7 開啟右側方向燈,盡可能將車推(駛)向路邊。
8 開啟危險警告閃光燈。
9 在車后50至100公尺處放置故障三角警示牌。
10 乘(cheng)客應于柵欄外等(deng)待救援,以策安全(quan)。